商标被他人抢注是很多企业遇到的问题,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以提出异议,阻止抢注商标注册。本文介绍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。
一、什么是商标异议
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,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注册的反对意见,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制度。
二、什么情况可以提出异议
1. 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
2. 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
3.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:姓名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外观设计专利权等
4. 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
5.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
三、商标异议所需材料
1. 商标异议申请书
2. 明确的异议理由、事实和法律依据,并附相关证据材料
3.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: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
4. 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材料:商标注册证、使用证据、知名度证据等
5. 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
四、申请流程
1. 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交异议申请
2.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,向被异议人发出答辩通知书,被异议人在30日内进行答辩
3. 商标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,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
4. 如果异议成立,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;如果异议不成立,作出准予注册决定,发给商标注册证
5. 当事人对异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
五、异议成功的关键
1. 尽早提出异议,不要错过3个月的异议期
2. 收集充分的证据:在先使用证据、知名度证据、双方接触证据等
3. 异议理由要充分,法律依据准确
4. 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,提高成功率
六、注意事项
1. 异议期只有3个月,一定要及时关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初审公告
2. 如果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,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,撤销抢注的商标
3. 企业要及时注册商标,防止被他人抢注,同时定期监测商标公告,发现近似商标及时提出异议
商标异议是阻止抢注商标的有效手段,发现被抢注要及时采取措施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